熱量表的選用要考慮中國國情
2020-10-23王樹鐸介紹說,目前,世界范圍內熱計量的方案大約有以下幾種:
A、樓棟熱表。整個樓棟的熱耗由安裝在熱入口(即與二次網、熱交換器或供整個樓棟的鍋爐的連接處)的一塊熱量表計量。整個建筑的熱費根據熱表計量的熱耗付費,然后根據建筑面積分攤給每個住戶。
B、熱分配表。除了計量整棟樓的熱耗外(按方案A),戶內每個散熱器的散熱量由蒸發式或電子式分配表計量。整個樓棟的熱費在分攤給每個住戶時,部分根據采暖面積、部分根據熱分配表的讀數進行分攤。
C、熱水流量表。每個住戶散熱器中的熱水流量通過熱水表進行計量。整棟樓的熱費(按方案A)根據每戶的熱水流量進行分攤。這就意味著要求(或假定)樓棟內每戶熱入口的供水溫度相同。
D、戶用熱量表。每戶住戶的熱耗通過一塊熱表進行計量,也就是樓棟熱表(方案A)小型化。戶用熱表可以用來分攤每戶的熱費(如方案B),但更多的是依據供熱合同而直接計算熱費。
在中國,就總體方案而言,對原有集中供暖建筑和2000年原建設部《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發布后的新建筑,需要區別對待。
對于舊有的集中供暖建筑。最經濟簡單的是方案A——即采用樓棟總表計耗熱量,然后根據建筑面積各戶分攤收費。其次是方案B——即在樓棟總表計量的基礎上,再部分根據采暖面積、部分根據熱分配表的讀數進行分攤。
王樹鐸強調說,不能認為:“只有每戶一表才是供熱計量”。如果基于這種片面認識,而強行對舊的建筑供暖系統從結構上進行分戶計量控制雙管并聯的改造,可能帶來的消極后果不可輕視。采用熱分配表是一種在總表計量下,按戶分攤的辦法之一。在一些中歐國家得到普遍應用;在中國,特別是在天津的試點中,取得了經驗。這一方案適用于單管串聯的舊的集中供熱系統,而不是整個集中供熱分戶計量系統。
2000年建設部發布《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以后,設計新的集中供暖建筑已具備了一表一戶、分戶計量的條件,應采用方案D——即每戶一塊熱量表,根據供熱合同,直接計量收費。歐盟現在主張其成員國廣泛地采用分戶熱計量。熱計量的趨勢和前景——戶用熱計量表的造價越來越便宜,并且不用打攪用戶能得到結果(數據),因此更加容易接受。
而方案C(熱水流量表)不足取。采用熱水流量計的方案,全世界唯一只有韓國采用。中國水質差,流量計元件磨損等問題依然存在,因此,方案C不適合在中國推廣。
王樹鐸說,鑒于中國供暖系統的現狀,包括水質和管道等系統硬件的基本情況,把樓棟總表作為計量收費的主要依據,應特別受到重視。建議優先考慮采用超聲波流量計等非機械式流量計的熱量表。
將進入中國千家萬戶的戶用熱量表,不能不特別考慮到百姓在價格上的承受力。采用優選的機械式流量計并加裝過濾器,將為大量用戶選用。